[养老政策] 好消息!重庆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啦!详细政策赶紧看…
7月23日,民政部、财政部印发《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》,将重庆市作为全国7个试点省市之一。8月15日,重庆市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发布了重庆市实施方案,内容主要有:
居住在重庆市内、经评估失能等级达到中度及以上、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。
补贴社区、居家2类养老服务,包括机构长期服务、机构短期服务(喘息服务)、日间托养和助餐、助浴、助洁、助行、助医、助急、康复护理、上门探访等17项服务内容。
通过“民政通”小程序或APP,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。
试点期间按照个人自付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%抵扣。其中,机构服务券、喘息服务券、日托服务券抵扣额度每人每月最高800元,居家上门服务券抵扣额度为每人每月最高500元,能力评估券抵扣额度为每人最高100元。
老年人或其代办人按要求填写信息,完成实名实人认证。
通过“民政通”在线申请,专业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开展评估,确定老年人失能等级。
经评估达到中度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,每月通过“民政通”领取电子消费券,有效期为1个月,当月获得,当月使用,次月失效。
通过“民政通”申请养老服务,在支付时核销消费券,直接按比例抵扣费用。
自8月中旬以来,我们聚焦失能老年人照护刚需,全力推进项目实施,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领取消费券2000余张、核销消费券2000余张,财政资金补贴超50万元,拉动养老服务消费超200万元,切实减轻了失能老年人照护负担,激活了养老服务消费潜力,推动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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